授权单位:中国乒乓球协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乒乓球协会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厦门十中厦门市集美区乒乓球协会
赞助单位:石家庄超峰体育TIBHAR(挺拔)中国总代理
执行单位:厦门逸翔宇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一、比赛时间:年7月8日-12日
二、比赛地点:厦门市第十中学体育馆(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三、竞赛项目:男、女单打
四、参赛年龄组别:
14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13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12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11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10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9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8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7岁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五、参赛条件:
(一)本次选拔赛面向社会、运动队、学校、俱乐部和个人公开进行。年龄符合,有福建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学籍证明、运动员注册资格之一,均可报名参赛。因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跨区域参赛。年龄审核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并且在比赛时出示二代身份证;
(二)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佩带由大会组委会已统一制作的运动员人名布,未佩戴人名布的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三)本次比赛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
(四)已入选第一期国青队和国少队的适龄运动员均需参加第二期的选拔赛;
(五)各参赛单位或个人男、女报名人数不限;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原则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录取名次;
(三)根据报名参赛队伍和报名人数制定赛制;
(四)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覆盖物,根据“国际乒联最新批准的球拍覆盖物列表”执行;
(五)比赛用球:挺拔三星比赛用球;
(六)男、女各年龄组的参赛人数需在20人(含)以上,如果不足20人,则该省选拔赛的前2名运动员需和其他人数不足省份(若有)的前2名再进行选拔后方可参加中国乒协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二期)第二阶段的选拔赛(由中国乒协统筹安排)。
七、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录取男、女各前八名。获得各组别男、女前三名运动员将上领奖台,颁发获奖奖牌及奖品;
(二)各组别男、女前二名运动员,获得参加中国乒协国青集训队和国少集训队选拔赛第二阶段比赛资格。如因故不能参赛,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且名单不可递补;
(三)除以上名额之外,我省优秀运动队可择优推荐7或8岁、9或10岁、11或12岁、13或14岁4个年龄段男、女各1人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
八、积分计算办法及种子设定
(一)、分站赛综合积分排名具体办法如下:
1、综合积分=小组循环赛积分+淘汰赛积分;
2、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得分:采用小组第一名积5分、第二名积3分、第三积2分、其后积1分;
3、第二阶段淘汰赛获得积分:
4、厦门集美站作为国青、国少福建选拔赛,省专业队参赛选手只计成绩,不计积分,所取得名次积分排名靠后依次递补。
(二)种子设定
1、集美站比赛各组别种子选手,依据运动员宁德站成绩所得综合积分排名设定;因集美站年龄组划分更细化,以宁德站7-8岁组为例;将依据该年龄组7岁和8岁各自成绩所得综合积分排名分别设定,以此类推,如遇种子退出比赛,则根据积分排序依次递补;
2、省专业队参赛选手为第一种子优先;依次为宁德站成绩所得综合积分排名靠前运动员;同一报名队伍第一阶段合理避开;
3、13岁组和14岁组省专业队参赛选手为第一种子优先;依次为年国青、国少福建选拔赛12岁及以上组前八名选手为种子依据。
九、赛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
(一)为了使比赛顺利、有序、安全地进行,各俱乐部(单位)领队、教练员必须管理好本队的运动员(包括家长),自觉维护赛场内的正常秩序,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进入比赛场地,服从大会对比赛区域内外的管理。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大会有关工作部门均有权予以制止;
(二)根据防疫工作要求,比赛场地只允许赛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当场的比赛运动员和一名教练进入,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非比赛时间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请在检录区或观众区等候;
(三)参加本次比赛人员需自行打印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责任书,并在报到时交于工作人员。进场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福建健康码”。进场后,除内场参赛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四)比赛如遇不可抗拒的(疫情形势变化等)原因时,组委会有权终止或延期比赛;
(五)参赛人员在比赛开始前14日不得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非本省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交组委会审验,方可参赛;
(六)本次比赛不提供纸质比赛秩序册,秩序册PDF版本以及其它比赛信息将会及时上传到比赛